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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凰网科技讯 2月24日消息,据天眼查App显示,近日,三体宇宙(上海)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腾讯动漫有限公司、北京剧幕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著作权权属、侵权纠纷一审、二审裁定书公开。

图源 天眼查

文书显示,原告三体宇宙公司诉称,腾讯动漫公司、剧幕公司未经许可,擅自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《三体》系列小说改编“剧本杀”作品《三体·最终决议》。经原告对比,剧本杀的剧本中使用了大量与《三体》系列小说相关的背景及元素。此外,涉案剧本杀擅自以“三体”进行命名,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。三体宇宙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宣传、制作、发售该剧本杀的行为,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0万元,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。

图源 天眼查

被告剧幕公司对管辖权提出异议,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。剧幕公司上诉,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认为,由于没有证据证明被诉行为是在一审法院辖区内实施的,而上诉人的住所地在北京市东城区,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,最终裁定撤销一审裁定,本案移送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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