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钱钟书的散文集

钟书被誉为东方鸿儒,一代文学巨匠,其丰硕的著述译绩引发了历时已久的“钱学”研究热潮。关于他所写的散文有哪些呢?下面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钱钟书的散文集,希望对你们有用!

关于钱钟书的散文篇1:读伊索寓言

比我们年轻的人,大概可以分作两类。第一种是和我们年龄相差得极多的小辈;我们能够容忍这种人,并且会喜欢而给予保护;我们可以对他们卖老,我们的年长只增添了我们的尊严。还有一种是比我们年轻得不多的后生,这种人只会惹我们的厌恨以至于嫉忌,他们已失掉尊敬长者的观念,而我们的年龄又不够引起他们对老弱者的怜悯;我们非但不能卖老,还要赶着他们学少,我们的年长反使我们吃亏。这两种态度是到处看得见的。譬如一个近三十的女人,对于十八九岁女孩子的相貌,还肯说好,对于二十三四岁的少女们,就批判得不留情面了。所以小孩子总能讨大人的喜欢,而大孩子跟小孩子之间就免不了时常冲突。一切人事上的关系,只要涉到年辈资格先后的,全证明了这个分析的正确。


(资料图片)

把整个历史来看,古代相当于人类的小孩子时期。先前是幼稚的,经过几千百年的长进,慢慢地到了现代。时代愈古,愈在前,它的历史愈短;时代愈在后,他积的阅历愈深,年龄愈多。所以我们反是我们祖父的老辈,上古三代反不如现代的悠久古老。这样,我们的信而好古的态度,便发生了新意义。我们思慕古代不一定是尊敬祖先,也许只是喜欢小孩子,并非为敬老,也许是卖老。没有老头子肯承认自己是衰朽顽固的,所以我们也相信现代一切,在价值上、品格上都比了古代进步。

这些感想是偶尔翻看《伊索寓言》引起的。是的,《伊索寓言》大可看得。它至少给予我们三种安慰。第一,这是一本古代的书,读了可以增进我们对于现代文明的骄傲。第二,它是一本小孩子读物,看了觉得我们是成人了,已超出那些幼稚的见解。第三呢,这部书差不多都是讲禽兽的,从禽兽变到人,你看这中间需要多少进化历程!我们看到这许多蝙蝠、狐狸等的举动言论,大有发迹后访穷朋友、衣锦还故乡的感觉。但是穷朋友要我们帮助,小孩子该我们教导,所以我们看了《伊索寓言》,也觉得有好多浅薄的见解,非加以纠正不可。

例如蝙蝠的故事:蝙蝠碰见鸟就充作鸟,碰见兽就充作兽。人比蝙蝠就聪明多了。他会把蝙蝠的方法反过来施用:在鸟类里偏要充兽,表示脚踏实地;在兽类里偏要充鸟,表示高超出世,向武人卖弄风雅,向文人装作英雄;在上流社会里他是又穷又硬的平民,到了平民中间,他又是屈尊下顾的文化份子:这当然不是蝙蝠,这只是——人。

蚂蚁和促织的故事:一到冬天,蚂蚁把在冬天的米粒出晒;促织饿得半死,向蚂蚁借粮,蚂蚁说:“在夏天唱歌作乐的是你,到现在挨饿,活该!”这故事应该还有下文。据柏拉图《对话篇.菲德洛斯》(Phaedrus)说,促织进化,变成诗人。照此推论,坐看着诗人穷饿、不肯借钱的人,前身无疑是蚂蚁了。促织饿死了,本身就做蚂蚁的粮食;同样,生前养不活自己的大作家,到了死后偏有一大批人靠他生活,譬如,写回忆怀念文字的亲戚和朋友,写研究论文的批评家和学者。

狗和他自己影子的故事:狗衔肉过桥,看见水里的影子,以为是另一只狗也衔着肉;因而放弃了嘴里的肉,跟影子打架,要抢影子衔的肉,结果把嘴里的肉都丢了。这篇寓言的本意是戒贪得,但是我们现在可以应用到旁的方面。据说每个人需要一面镜子,可以常常自照,知道自己是个什麽东西。不过,能自知的人根本不用照镜子,不自知的东西,照了镜子也没有用--譬如这只衔肉的狗,照镜以后,反害他大叫大闹,空把自己的影子,当作攻击狂吠的对象。可见有些东西最好不要对镜自照。

天文家的故事:天文家仰面看星象,失足掉在井里,大叫“救命”;他的邻居听见了,叹气说:“谁叫他只望着高处,不管地下呢!”只向高处看,不顾脚下的结果,有时是下井,有时是下野或下台。不过,下去以后,决不说是不小心掉下去的,只说有意去做下属的调查和工作。譬如这位天文家就有很好的藉口:坐井观天。真的,我们就是下去以后,眼睛还是向上看的。

乌鸦的故事:上帝要捡最美丽的鸟作禽类的王,乌鸦把孔雀的长毛披在身上,插在尾巴上,到上帝前面去应选,果然为上帝挑中,其它鸟类大怒,把他插上的毛羽都扯下来,依然现出乌鸦的本相。这就是说:披着长头发的,未必就真是艺术家;反过来说,秃顶无发的人,当然未必是学者或思想家,寸草也不生的头脑,你想还会产生什麽旁的东西?这个寓言也不就此结束,这只乌鸦借来的羽毛全给人家拔去,现了原形,老羞成怒,提议索性大家把自己天生的毛羽也拔个干净,到那时候,大家光着身子,看真正的孔雀、天鹅等跟乌鸦有何分别。这个遮羞的方法至少人类是常用的。

牛跟蛙的故事:母蛙鼓足了气,问小蛙道:“牛有我这样大么?”小蛙答说:“请你不要涨了,当心肚子爆裂!”这母蛙真是笨坯!她不该跟牛比伟大的,她应该跟牛比娇小。所以我们每一种缺陷都有补偿,吝啬说是经济,愚蠢说是诚实,卑鄙说是灵活,无才便说是德。因此世界上没有自认为一无可爱的女人,没有自认为百不如人的男子。这样,彼此各得其所,当然不会相安无事。

老婆子和母鸡的故事:老婆子养只母鸡,每天下一个蛋。老婆子贪心不足,希望它一天下两个蛋,加倍喂她。从此鸡愈吃愈肥,不下蛋了--所以戒之在贪。伊索错了!他该说,大胖子往往是小心眼。

狐狸和葡萄的故事:狐狸看见藤上一颗颗已熟的葡萄,用尽方法,弄不到嘴只好放弃,安慰自己说“这葡萄也许还是酸的,不吃也罢!”就是吃到了,他还说:“这葡萄果然是酸的。”假如他是一只不易满足的狐狸,这句话他对自己说,因为现实终“不够理想”。假如他是一只很感满意的狐狸,这句话他对旁人说,因为诉苦经可以免得旁人来分甜头。

驴子跟狼的故事:驴子见狼,假装腿上受伤,对狼说:“脚上有刺,请你拔去了,免得你吃我时舌头被刺。”狼信以为真,专心寻刺,被驴子踢伤逃去,因此叹气说:“天派我做送命的屠夫的,何苦做治病的医生呢!”这当然幼稚得可笑,他不知到医生也是屠夫的一种。

这几个例可以证明《伊索寓言》是不宜做现代儿童读物的。卢梭在《爱弥儿》(Emile)卷二里反对小孩子读寓言,认为有坏心术,举狐狸骗乌鸦嘴里的肉一则为例,说小孩子看了,不会跟被骗的乌鸦同情,反会羡慕善骗的狐狸。要是真这样,不就证明小孩子的居心本来欠好吗?小孩子该不该读寓言,全看我们成年人在造成什麽一个世界、什麽一个社会,给小孩子长大了来过活。卢梭认为寓言会把纯朴的小孩子教得复杂了,失去了天真,所以要不得。我认为寓言要不得,因为它把纯朴的小孩子教得愈简单了,愈幼稚了,以为人事里是非的分别、善恶的果报,也象在禽兽中间一样的公平清楚,长大了就处处碰壁上当。缘故是,卢梭是原始主义者(Primitivist),主张复古,而我呢,是相信进步的人--虽然并不象寓言里所说的苍蝇,坐在车轮的轴心上,嗡嗡地叫到:“车子的前进,都是我的力量。”

关于钱钟书的散文篇2:猫

“打狗要看主人面,那么,打猫要看主妇面了--”颐谷这样譬释着,想把心上一团蓬勃的愤怒象梳理乱发似的平顺下去。诚然,主妇的面,到现在还没瞧见,反正那混帐猫儿也不知躲到哪里去了,也无从打他。只算自己晦气,整整两个半天的工夫全白费了。李先生在睡午觉,照例近三点钟才会进书房。颐谷满肚子憋着的怒气,那时都冷了,觉得非趁热发泄一下不可。凑巧老白送茶进来,颐谷指着桌子上抓得千疮百孔的稿子,字句流离散失得象大轰炸后的市民,说:“你瞧,我回去吃顿饭,出了这个乱子!我临去把誊清的稿子给李先生过目,谁知他看完了就搁在我桌子上,没放在抽屉里,现在又得重抄了。”

老白听话时的点头一变而为摇头,叹口微气说:“那可就糟啦!这准是‘淘气’干的。‘淘气’可真淘气!太太惯了它,谁也不敢碰它根毛。齐先生,您回头告诉老爷,别让‘淘气’到书房里来。”他躬着背蠕缓地出去了。

“淘气”就是那闹事的猫。它在东皇城根穷人家里,原叫做‘小黑’。李太太嫌‘小黑’的称谓太俗,又笑说:“那跟门房‘老白’不成了一对儿么?老白听了要生气的”。猫送到城南长街李家那天,李太太正在请朋友们茶会,来客都想给它起个好听的名字。一个爱慕李太太的诗人说“:在西洋文艺复兴的时候,标准美人都要生得黑,我们读莎士比亚和法国七星派诗人的十四行诗,就知道使他们颠倒的都是些黑美人。我个人也觉得黑比白来得神秘,富于含蓄和诱惑。一向中国人喜欢女人皮肤白,那是幼稚的审美观念,好比小孩只爱吃奶,没资格喝咖啡。这只猫又黑又美,不妨借莎士比亚诗里的现成名字,叫它‘darklady’,再雅致没有了。”

有两个客人听了彼此做个鬼脸,因为这诗人说话明明双关着女主人。李太太自然极高兴,只嫌“darklady”名字太长。她受过美国式的教育,养成一种逢人叫小名以表亲昵的习气,就是见了莎士比亚的面,她也会叫他bill,何况猫呢?所以她采用诗人的提议,同时来个简称,叫“Darkie。”大家一致叫:“妙!”,这猫听许多人学自己的叫声,莫名其妙,也和着叫:“妙!妙!”(miaow!miaow!)没人想到这简称的意义并非“黑美人”,而正是李太太嫌俗的“小黑”。一个大名鼎鼎的老头子,当场一言不发,回家翻了半夜的书,明天清早赶来看李太太,讲诗人的坏话道:“他懂什么?我当时不好意思跟他抬扛,所以忍住没有讲。中国人一向也喜欢黑里俏的美人,就象妲己,古文作‘〔黑旦〕己’,就是说她又黑又美。〔黑旦〕己刚是‘Darkie’的音译,并且也译了意思。哈哈!太巧了,太巧了!”这猫仗着女主人的爱,专闹乱子,不上一星期,它的外国名字叫滑了口,变为跟Darkie双声叠韵的混名:“淘气”。所以,好象时髦教会学校的学生,这畜生中西名字,一应俱全,而且未死已蒙谥法--混名。它到李家不足两年,在这两年里,日本霸占了东三省,北平的行政机构改组了一次,非洲亡了一个国,兴了一个帝国,国际联盟暴露了真相,只算一个国际联梦或者一群国际联盲,但是李太太并没有换丈夫,淘气还保持着主人的宠爱和自己的顽皮。在这变故反复的世界里,多少人对主义和信仰能有同样的恒心呢?

这是齐颐谷做李建侯试用私人秘书的第三天,可是还没瞻仰过那位有名的李太太。要讲这位李太太,我们非得用国语文法家所谓“最上级形容词”不可。在一切有名的太太里,她长相最好看,她为人最风流豪爽,她客厅的陈设最讲究,她请客的次数最多,请客的菜和茶点最精致丰富,她的交游最广。并且,她的丈夫最驯良,最不碍事。假使我们在这些才具之外,更申明她住在战前的北平,你马上获得结论:她是全世界文明顶古的国家里第一位高雅华贵的太太。因为北平--明清两代的名士象汤若士、谢在杭们所咒诅为最俗、最脏的北京--在战事前几年忽然被公认为全国最文雅、最美丽的城市。

甚至无风三尺的北平尘土,也一变而为古色古香,似乎包含着元明清三朝帝国的劫灰,欧美新兴小邦的历史博物馆都派人来装了瓶子回去陈列。首都南迁以后,北平失掉它一向政治上的作用;同时,象一切无用过时的东西,它变为有历史价值的陈设品。宛如一个七零八落的旧货摊改称为五光十色的古玩铺,虽然实际上毫无差异,在主顾的心理上却起了极大的变化。逛旧货摊去买便宜东西,多少寒窘!但是要上古玩铺你非有钱不可,还得有好古癖,还得有鉴别力。这样,本来不屑捡旧货的人现在都来买古玩了,本来不得已而光顾旧货摊的人现在也添了身分,算是收藏古董的雅士了。那时候你只要在北平住家,就充得通品,就可以向南京或上海的朋友夸傲,仿佛是个头衔和资格。说上海和南京会产生艺术和文化,正象说头脑以外的手足或腰腹也会思想一样的可笑。周口店“北京人”遗骸的发现,更证明了北平居住者的优秀。“北京人”是猴子里最进步的,有如北平人是中国人里最文明的。因此当时报纸上闹什么“京派”,知识分子们上溯到“北京人”为开派祖师,所以北京虽然改名北平,他们不自称“平派”。京派差不多全是南方人。那些南方人对于他们侨居北平的得意,仿佛犹太人爱他们入籍归化的国家,不住地挂在口头上。迁居到北平以来,李太太脚上没发过湿气,这是住在文化中心的意外利益。

李氏夫妇的父亲都是前清遗老,李太太的父亲有名,李先生的父亲有钱。李太太的父亲在辛亥革命前个把月放了什么省的藩台,满心想弄几个钱来弥补历年的亏空。武昌起义好像专跟他捣乱似的,他把民国恨得咬牙切齿。幸而他有个门生,失节作了民国的大官,每月送笔孝敬给他。他住在上海租界里,抱过去的思想,享受现代的生活,预用着未来的钱--赊了账等月费汇来了再还。他渐渐悟出寓公自有生财之道。今天暴发户替儿子办喜事要证婚,明天洋行买办死了母亲要点主,都用得着前清的遗老,谢仪往往可抵月费的数目。妙在买办的母亲死不尽,暴发户的儿子全养得大。他文理平常,写字也不出色,但是他发现只要盖几个自己的官衔图章,“某年进士”,“某省布政使”,他的字和文章就有人出大价钱来求。他才知道清朝亡得有代价,遗老值得一做,心平气和,也肯送女儿进洋学堂念书了。李先生的父亲和他是同乡,极早就讲洋务,做候补道时上过“富国裕民”的条陈,奉宪委到上海向洋人定购机器,清朝亡得太早,没领略到条陈的好处,他只富裕了自己。他也曾做出洋游历的随员,回国以后,把考察所得,归纳为四句传家格言:“吃中国菜,住西洋房子,娶日本老婆,人生无遗憾矣!”

他亲家的贯通过去、现在、未来,正配得上他的融会中国、东洋、西洋。谁知道建侯那糊涂虫,把老子的家训记颠倒了。第一,他娶了西洋化的老婆,比西洋老婆更难应付。爱默在美国人办的时髦女学毕业,本来是毛得撩人、刺人的毛丫头,经过“二毛子”的训练,她不但不服从丈夫,并且丈夫一个人来侍候她还嫌不够。第二,他夫妇俩都自信是文明人,不得不到北平来住中国式的旧房子,设备当然没有上海来得洋化。第三,他吃日本菜得了胃病。这事说来话长。李太太从小对自己的面貌有两点不满意:皮肤不是上白,眼皮不双。第一点还无关紧要,因为她根本不希罕那种又红又白的洋娃娃脸,她觉得原有的相貌已经够可爱了。单眼皮呢,确是极大的缺陷,内心的丰富没有充分流露的工具,宛如大陆国没有海港,物产不易出口。

进了学校,她才知道单眼皮是日本女人的国徽,因此那个足智多谋、偷天换日的民族建立美容医院,除掉身子的长短没法充分改造,“倭奴”的国号只好忍受,此外面部器官无不可以修补,丑的变美,怪物改成妖精。李先生向她求婚,她提出许多条件,第十八条就是蜜月旅行到日本。一到日本,她进医院去修改眼皮,附带把左颊的酒靥加深。她知道施了手术,要两星期见不得人,怕李先生耐不住蜜月期间的孤寂,在这浪漫的国家里,不为自己守节.

以进医院前对李先生说:“你知道,我这次跨海征东,千里迢迢来受痛苦,无非为你,要讨你喜欢。我的脸也就是你的面子。我蒙了眼,又痛又黑暗,你好意思一个人住在外面吃喝玩乐么?你爱我,你得听我的话。你不许跟人到处乱跑。还有,你最贪嘴,可是我进医院后,你别上中国馆子,大菜也别吃,只许顿顿吃日本料理。你答应我不?算你爱我,陪我受苦,我痛的时候心上也有些安慰。吃得坏些,你可以清心寡欲,不至于胡闹,糟蹋了身子。你个儿不高,吃得太胖了,不好看。你背了我骗我,我会知道,从此不跟你好。”两星期后,建侯到医院算账并迎接夫人,身体却未消瘦,只是脸黄皮宽,无精打采,而李太太花五百元日金新买来的眼睛,好象美术照相的电光,把她原有的美貌都焕映烘托出来。她眼睫跟眼睛合作的各种姿态,开,闭,明,暗,尖利,朦胧,使建侯看得出神,疑心她两眼里躲着两位专家在科学管理,要不然转移不会那样斩截,表情不会那样准确,效果不会那样的估计精密。建侯本来是他父亲的儿子,从今以后全副精神做他太太的丈夫。朋友们私议过,李太太那样漂亮,怎会嫁给建侯。有建侯的钱和家世而比建侯能干的人,并非绝对没有。事实上,天并没配错他们俩。做李太太这一类女人的丈夫,是第三百六十一行终身事业,专门职务,比做大夫还要忙,比做挑夫还要累,不容许有旁的兴趣和人生目标。旁人虽然背后嘲笑建侯,说他“夫以妻贵”,沾了太太的光,算个小名人。李太太从没这样想过。建侯对太太的虚荣心不是普通男人占有美貌妻子、做主人翁的得意,而是一种被占有、做下人的得意,好比阔人家的婢仆、大人物的亲随、或者殖民地行政机关里的土著雇员对外界的卖弄。这种被占有的虚荣心是做丈夫的人最稀有的美德,能使他气量大、心眼儿宽。李太太深知缺少这个丈夫不得;仿佛亚刺伯数码的零号,本身毫无价值,但是没有它,十百千万都不能成立。因为任何数目背后加个零号便进了一位,所以零号也跟着那数目而意义重大了......

关于钱钟书的散文篇3:论文人

文人是可嘉奖的,因为他虚心,知道上进,并不拿身分,并不安本分。真的,文人对于自己,有时比旁人对于他还看得轻贱;他只恨自己是个文人,并且不惜费话、费力、费时、费纸来证明他不愿意做文人,不满意做文人。在这个年头儿,这还算不得识时物的俊杰么?

所谓文人也者,照理应该指一切投稿、著书、写文章的人说。但是,在事实上,文人一个名词的应用只限于诗歌、散文、小说、戏曲之类的作者,古人所谓“词章家”、“无用文人”、“一为文人,便无足观”的就是。至于不事虚文,精通实学的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等专家,尽管也洋洋洒洒发表着大文章,断乎不屑以无用文人自居——虽然还够不上武人的资格。不以文人自居呢,也许出于自知之明;因为白纸上写黑字,未必就算得文章。讲到有用,大概可分两种。第一种是废物利用,譬如牛粪可当柴烧,又象陶侃所谓竹头木屑皆有用。第二种是必需日用,譬如我们对于牙刷、毛厕之类,也大有王子猷看竹“不可一日无此君”之想。天下事物用途如此之多,偏有文人们还顶着无用的徽号,对着竹头、木屑、牙刷、毛厕,自叹不如,你说可怜不可怜?对于有用人物,我们不妨也给予一个名目,以便和文人分别。譬如说,称他们为“用人”。“用人”二字,是“有用人物”的缩写,洽对得过文人两字。这样简洁混成的名词,不该让老妈子、小丫头、包车夫们专有。并且,这个名词还有两个好处。第一,它充满了民主的平等精神,专家顾问跟听差仆役们共顶一个头衔,站在一条线上。第二,它不违背中国全盘西化的原则:美国有位总统听说自称为“国民公仆”,就是大家使唤得的用人;罗马教皇自谦为“奴才的奴才”或“用人的用人”(Servusservorum);法国大革命时,党人都赶着仆人叫“用人兄弟”(Freresservants);总统等于君,教皇(Pope)等于父(Papa),在欧美都和用人连带称呼,中国当然效法。

用人瞧不起文人,自古以然,并非今天朝报的新闻。例如《汉高祖本记》载帝不好文学,《陆贾列传》更借高祖自己的话来说明:“乃公马上得天下,安事诗书?”直捷痛快,名言至理,不愧是开国皇帝的圣旨。从古到今反对文学的人,千言万语,归根还不过是这两句话。“居马上”那两句,在抗战时期读来,更觉得亲切有味。柏拉图的《理想国》里排斥诗人文人,哪有这样斩截雄壮的口气?柏拉图富有诗情,汉高祖曾发诗兴,吟过《大风歌》,他们两位尚且鄙弃词章,更何况那些庸俗得健全的灵长动物。戈蒂埃(TheophileGautier)在《奇人志》(LesGrotesques)里曾说,商人财主,常害奇病,名曰“畏诗症”(Posophobie)。

病原如是:财主偶尔打开儿子的书桌抽屉,看见一堆写满了字的白纸,既非簿记,又非账目,每行第一字大写,末一字不到底,细加研究,知是诗稿,因此怒冲脑顶,气破胸脯,深恨家门不幸,出此不肖逆子,神经顿成变态。其时此症不但来源奇特,并且富有传染性;每到这个年头儿,竟能跟夏天的霍乱、冬天的感冒同样流行。药方呢,听说也有一个:把古今中外诗文集都付之一炬,化灰吞服。据云只要如法炮制,自然胸中气消,眼中钉拔,而且从此国强民泰,政治修明,武运昌盛!至于当代名人与此相同的弘论,则早已在销行极广的大刊物上发表,人人熟读,不必赘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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