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围:
1、特定住院自费医疗费用保障,可报销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、仅限医保支付范围外特定药品费、特殊手术材料和检查检验中的自费费用,非既往症人群报销70%,既往症人群报销50%;
2、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障,包括17个病种21种指定特药,非既往症人群报销70%,既往症人群报销30%;
3、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障,非既往症人群报销70%,既往症人群报销30%。
理赔条件:
1、住院费用:在保障内容中,有一个“医保目录外住院费用”,这必须要经过医保理赔之后才能进行赔付,否则无法进行报销;
2、特定高额药品:对于院外特定抗癌药有一定的局限,需要经过药品适用病种及适用症后才可以进行赔付。
3、必须要达到免赔额才可以进行报销,沪惠保的免赔额为2万元,如果没有达到2万元那么只能自己进行垫付。
4、在全国各地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普通部住院治疗的,在结算时使用的是上海医保卡实时结算的,可申请特定住院自费医疗费用。如果没有使用上海医保卡实时结算的,必须经过上海基本医保结算后才能申请理赔。
5、保险公司对其保险期间届满后30日内所发生的住院自费医疗费用,仍按合同规定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给付保险金。次年继续投保本保险的,不受30日限制。
6、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金、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两项责任不接受外地/异地费用的理赔申请。